教育部:我国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国家监测报告将向社会公布 新华网北京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准确反映义务教育质量状况的客观数据,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来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现象一直存在。”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先容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建立。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通过准确掌握教育现状、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的科学对策,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方案明确,依据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学科领域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以义务教育阶段四、八年级学生为监测对象。每三年为一个监测周期,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三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将对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上的表现分别划分为水平Ⅰ、水平Ⅱ、水平Ⅲ、水平Ⅳ四段,以反映学生达到课程标准及相关要求的程度,并将形成基础数据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和国家监测报告三类报告。“其中,国家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国学生相关学科领域的总体表现状况及相关影响因素,并将向社会公布。”何秀超说。 记者了解到,在方案出台之前,教育部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成立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从2007年起,连续8年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6个学科领域的试点监测工作。 浙江天台县平桥镇中心小学曾参加过5次试点监测工作,该校语 “施测的最终目的不是评比,而是在于引导。”北京师范大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董奇表示,监测的结果主要服务于教育决策、教育教学改进,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不与升学挂钩,不对学校和学生进行排队,也能尽量避免一些学校为取得更好的监测结果给学生突击补习。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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